法律问答

结婚证一个人去可以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2023-09-08 13: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个人不能补办结婚证。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丢失了需要补办的,夫妻双方可以亲自到原来办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补办。这里说的原来办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根据规定,也必须是男女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的,会予以补办。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法律分析:补办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然后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当事人离婚或已经丧偶的不予补发)。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2、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3、颁发补领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补办结婚证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主要注意事项为:上述证件必须携带才能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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