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打人致轻伤一级。对方报案了。这个会怎么判

暴力伤害
2019-06-07 14:4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伤一级的,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一经定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的。  如果朋友现在已经转到了看守所,案件也已经移交检察院,说明办案单位已经报捕,做为朋友可以立即和受害人协商,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化解矛盾,取得了谅解后,将调解书和谅解书交给检察院,争取不批捕,然后朋友就可以出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将来量刑时也从轻,可以宣告缓刑。
  • 打人致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可以向交警部门补报案,请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另外一点,保险公司已经查勘了现场,因此,不能以没有事故认定书为理由拒赔。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按你的投保情况和保险条款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