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父母儿子和女儿的责任怎么划分
1、对于多子女的家庭,赡养义务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
(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3)子女不能以不继承
父母遗产为前提而不尽赡养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什么情况下,必须给老人赡养费
必须给老人赡养费情况如下: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
2、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
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
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
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