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何写,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继承
2023-09-08 16: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书写:
    1、写明声明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等基本信息。
    2、写明声明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关系。
    3、写明继承的财产财物以及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
    4、写明放弃继承权的缘由。
    5、声明人签字盖章并附上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基本格式规定为:
    1、开头先写明声明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住址等。
    2、下面开始写声明的内容,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包含:
    1、标题:放弃遗产承诺书。
    2、声明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
    3、声明人跟被继承人的关系。
    4、拥有继承权的遗产。
    5、全部继承人情况。
    6、自愿放弃遗产继承
    7、落款由声明人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