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婚纠纷调解找哪个部门

起诉离婚
2023-09-08 16: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庭矛盾可以调解的部门有公安机关、工作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调解家庭矛盾的部门是:找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调解,因为村委会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解决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家庭矛盾都属于它所调解的范围。法律依据:《人民调解法》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 发生家庭矛盾可以找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调解,这两者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解决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家庭矛盾属于它的调解范围
    《人民调解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法律依据:《人民调解法》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