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人伤保险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保险赔偿
2023-09-08 17: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报案;
    2、报案时需要提供资料;
    3、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4、开车到保险公司;
    5、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6、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7、递交索赔单证;
    8、领赔偿款。
    事故证明包括,分清双方的责任、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伤人事故索赔时需要办齐的单证包括:
    1、出险通知书;
    2、诊断证明;
    3、医药费发票;
    4、误工证明;
    5、事故证明;
    6、赔偿执行凭证;
    7、赔款通知书。


  •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处理程序如下:
    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1.人伤发生时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并进行报案;2.事故两方在交警部门开出人伤相关证明;3.被保险人带相关的理赔资料到保险公司网点提交理赔申请,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对验证真实性;4.审核通过后按照保险合约赔付对应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