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
2023-09-08 18:0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进行民事诉讼是由一定诉讼流程的,一般是先由当事人提交诉讼状申请立案,当法院审查确定案件可以立案审理时通知当事人排期开庭,然后开庭进行案件审理,案件审理后进行宣判。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包括由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可以看出,要求是物质损失,人身损害或者精神赔偿不包括在内;必须是由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间接损失不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犯罪,公权力侵权,非实际、必然的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