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怎样申请诉讼保全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08 18: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诉讼保全应当采用书面的方式,对于财产的情况也应当载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过程中,若是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应当进行担保。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起诉公司进行财产保全的方式:
    1、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法律依据:起诉公司进行财产保全的方式:
    1、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起诉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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