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哪些作品受到作权保护,有哪些法律规定?

著作权
2023-09-08 19: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艺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以类似于制作电影的方式创作的电影作品和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都享有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发表的,也依照作权法享有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按照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享有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主要包括:1、直接创作作品。即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2、二次创作作品,即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以及汇编作品;3、其他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 如下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艺术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等)、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建筑作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