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诋毁商誉行为如何认定,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名誉毁谤
2023-09-08 19: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诋毁商誉行为认定如下:
    1、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
    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行为,若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则不构成诋毁行为。
    3、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
    4、经营者对其他经营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其主观心态出于故意是显而易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第二条
  • 诋毁商业信誉的处罚标准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致使他人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一、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需要注意的是,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二、经营者实施诋毁商誉行为。比如通过广告,网络发帖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消费者不明真相产生怀疑心理,不敢或不再与受诋毁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三、主要主观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主观上是故意的。符合这几点,则可以认定为是诋毁商誉的行为,依法应受处罚。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14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