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租房,房子有噪音问题,联系房东解决,两个月依旧有噪音,夜间楼上住户扰民严重,无法入睡,现在想解除合同,但是房东不解除,请问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9-08 20: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租房子有噪音的,并且当时双方也在合同中明确是不能有噪音的,则可以进行解除合同,如果当时没有约定的,是否可以解除,还需要和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实在无法进行解除的,则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对方制造噪音的行为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如承租人在租户合同有效期内因噪音想要解除合同的,可以先由房东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一、租的房子太吵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1、可和房东协商解决。
    2、如果与房东解决不成功,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关于房屋适租条件的约定条款,如有噪音的确影响正常居住的合同约定条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3、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那就只能再次尽量和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又一定要提前退租就得按合同缴纳违约金
    4、还可申请法院调解,维护自身合法合理权益。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