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式工和合同工区别如下:
1、待遇不同,合同工工资由用人部门内部资金支付,工资一般较低;正式工工资由国家财政保障,工资较高;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只能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协助执法,正式工可以指导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通过面试后与用人部门建立劳动关系。正式工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军官转岗安置等方式就业。
二、合同工签署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需要先确定对方是否属于合法的单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2、劳动合同中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必备的条款明确作出约定;
3、格外单独约定的事项,最好也在劳动合同中有所体现,避免单位口头承诺日后不承认;
4、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尽可能详细完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