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确权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2、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
3、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报市
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
4、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
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