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不动产证怎么办理,处理的办法是什么

房屋产权
2023-09-09 05: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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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不动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初始登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
    2、填写法律依据:《房屋权登记申请表》;
    3、领取房屋测绘表;
    4、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相关文件主要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
    5、交公共维修金、契税等费用;
    6、提交申请材料;
    7、领取房屋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房屋不动产证的办理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验核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发放不动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
    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后,真实合法,符合条件的发放房产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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