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做了贷款业务,已经审批完成,还没同意签字,没放款,请问可以取消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9-09 08:0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申请可以取消。1、如果是正常程序申请的贷款,在贷款审批完后,会有一个借款借据签字手续(六联张),只要没有签字,该贷款就无法发放,也就自然终止贷款发放流程。2、如果贷款正在审批中,可以向客户经理提出申请,终止贷款审批流程。3、如果贷款已经发放到位,就只能做提前还款的准备了,不过要满一年期限,否则会产生违约金和手续费。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法律分析
    :贷款申请可以取消。 如果是正常程序申请的贷款,在贷款审批完后,会有一个借款借据签字手续(六联张),只要没有签字,该贷款就无法发放,也就自然终止贷款发放流程。如果正在审批中,是可以申请取消的。贷款指国家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所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可以取消,但是在没放款前,银行肯定不会让你立即取消,以领导审批手续等因素不让你取消,等放款了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贷款行为也是你跟银行之间的一项合同,违约应该是要产生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