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构成偷盖公章罪,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辩护
2023-09-09 09: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偷盖公章在我国《刑法》中表现为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等相关犯罪,符合以下条件即可构成: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4、客观方面存在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印章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偷盖公章在我国《刑法》中表现为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等相关犯罪,符合以下条件即可构成: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4、客观方面存在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印章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刑法》并没有规定偷盖公章罪这样一个罪名,因此,单纯地偷盖公章,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通过偷盖公章实施犯罪,则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