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的
违约责任如下:
1.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
2.
违约金责任,依据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3.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4.违约金、定金的适用关系,不能并用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而适用。居间
合同违约责任的特征:
1.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为要件。
3.可由合同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4.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