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领取跟户籍有何关系

2023-09-09 09: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的流程是:当事人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法律分析:没有区别。结婚证的领取那边都一样,只要是在民政局领的结婚证,不管是在男方到女方还是女方到男方,和落户口没有关系的。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结婚证在双方均领取结婚证时生效。结婚证不在哪处理是否都一样,必须要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仅审查,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