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为一些小事与人争吵,发生打架,我被打伤住院,眼睛被别人用车钥匙挫伤,在眼睛下方挫进眼眶内,深度为4到5厘米,眼内玻璃体挫伤严重,视力下降严重为0.1,外表皮肤一个洞缝了4针,请问律师,我的医疗费由谁付款,这个伤算轻伤吗

2019-06-07 16:19: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打架造成对方轻伤的情形,只要案件未经人民法院判决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不是以是否轻伤为标准的。赔偿涉及的是民事责任问题,而轻伤的概念系刑事犯罪中的概念。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
    要确定赔偿数额,首先要确定赔偿项目,然后根据各赔偿项目标准确定。可根据案情选择的赔偿项目为,因就医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食宿费等,造成残疾的,可要求残疾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同时还可以根据案情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