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如何分割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同居
2023-09-09 10: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有如下规定:
    1、一方的个人财产,关系解除时,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如下:
    1、同居时获得的财产应当按照双方共同财产处理。
    2、双方个人的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3、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可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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