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解除失信状态,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2023-09-09 10: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形可以解除失信状态: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解除失信名单的方法有:
    第一,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
    第二,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第三,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第四,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
    第五,可向法院申请消除。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以上都是需要注意的。
  • 如果失信人员符合被解除的情形的,则只需要三个工作日就会解除。例如失信人员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法院就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