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担保人期限,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3-09-09 11: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期限: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担保期限的,依照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
    2、若是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期限一般是债权人与担保人依法约定的期限;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民间借贷担保人期限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若是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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