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登记结婚需要带上什么,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结婚
2023-09-09 12: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临时的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二款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登记结婚的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的为二十二周岁,女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登记结婚需要带: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