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是否有权处理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09 13:4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有处分共同财产的权利,但仅限于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二人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否则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另一方有权追回被配偶擅自处理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一般无权单独处理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般应共同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进行使用、处分、收益,因日常生活需要使用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有权使用。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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