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东西缺斤如何索赔,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消费者维权
2023-09-09 14:0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由买家发起先行赔付申请: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客服中心。(二)相关资料核实:客服中心对相关事情进行核实,如有必要买家需提供相关的商品检验证明。(三)核实结果告知、先行赔付:如属于商户的责任,按照订单金额对买家进行全额赔付。所赔款项将汇至买家指定帐号。(一)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二)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处理的。(三)消费者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质保期限的。(四)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五)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的纠纷。(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消费者损失了多少数额去投诉才能受理,只要消费者在财产方面或者人身方面受到损失均可去投诉。投诉不予受理的方面有以下几种:1、经营者之间的购销方面的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3、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4、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非用于生活消费的,但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除外;5、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或受赠送的,但为促销所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除外;6、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诉的;7、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或保证期限,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8、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9、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处理的;10、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法》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 法律分析: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消费者损失了多少数额去投诉才能受理,只要消费者在财产方面或者人身方面受到损失均可去投诉。投诉不予受理的方面有以下几种:
    1、经营者之间的购销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
    3、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4、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非用于生活消费的,但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除外;
    5、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或受赠送的,但为促销所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除外;
    6、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诉的;
    7、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或保证期限,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8、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9、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10、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