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提供

工程质量纠纷
2023-09-09 14: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应提供: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工程项目监理登记表、监理合同。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应提供: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工程项目监理登记表、监理合同。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提供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工程项目监理登记表、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