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怎么办,最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
2023-09-09 14:2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内容有:
    1、在租赁关系中,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租赁合同的,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没有告知的属于违约行为;
    2、租房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构成违约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如下:
    1.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
    3.出租人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通知承租人,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
    4.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
    5.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处理措施为:1、先对违约方进行催告,并且要求违约的一方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2、违约方在催告期间未采取措施,能向人民法院请求采取措施并赔偿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