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骑电瓶车在下班路上与另一辆电瓶车相撞导致后脑破了,进了ICU,这种事故应该怎么认定赔偿?可否进行工伤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9-09 14: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遭遇的交通事故是上下班路上发生的,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则交通事故赔偿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非主要责任的,构成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可能判断具体赔偿标准。一般而言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依法主张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非主要责任的,构成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可能判断具体赔偿标准。一般而言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依法主张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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