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注销。
国家对于车辆报废的监管是非常严格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报废车辆的零配件被翻新再次出售使用,造成安全隐患。所以,无论是私自出售还是收购报废车辆都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处会面临高额罚款。
私自处置报废车辆还会给自己带来很大隐患,因为车辆信息没有注销,名下始终存在该车辆,而且车辆本身已经被处置无法再回到正常报废流程,这就成了死车,永远无法注销,并且还占着一个车牌额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丢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
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