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个月4月8号到一家公司,五一过后才签的劳动合同,现在还在试用期,但我不想干了,提前三天跟公司说了我要走了,但是公司以招到人为由,让我干到月底,我说了我身体吃不消,高强度的工作受不了,公司还是不肯放我走,我查看了合同,合同上面写着要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现在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9 14: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签了合同不想干了,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可以辞职,但不得口头辞职。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应提前3天。此外,经协商一致,公司可以辞职,经单位同意,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当事人尚未开始工作,一般约定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通知单位或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发现不合适之后,还是可以提出离职申请的。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天提出才可以离职。如果已经转正,那需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才可以走人。1.相关法律规定,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1、劳动者离职时公司不给批,如果已经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期后可以直接走;如果在试用期,则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后,到期就可以走;但如果采取的是协商一致的解约方式,必须经双方达成一致才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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