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哪些

起诉离婚
2023-09-09 15: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意思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即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为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 1、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2、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①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②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
    ③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3、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我们在法庭上有时会遇到被告反驳原告称“你不能告我”,或者“你没有实体权利,你不能当原告”,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
  •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是第三人。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