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营业执照有哪些内容,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3-09-09 15: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营业执照包含的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
    2、营业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金;
    5、经营范围、经营期限。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 公司营业执照具有以下的法律效力:
    1、经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组织或个人,可以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营业执照具有证明公司成立的效力;
    3、公司营业执照具有以下的其他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公司营业执照有以下内容:
    1、公司的名称;
    2、公司的住所,即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公司依法登记的注册资本;
    4、公司的经营范围;
    5、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