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目前我家有块地存在纠纷,之前居委会已经表决过土地是归我们管理的,但是对方不服。然后政府说要调查给出结果,目前还在调查之中,政府说了调查结果出来前双方不得动用土地。但是多方私自种植东西,我们看到后把对方的东西拔除了,现在对方去派出所报案说我们毁坏农作物,要我们赔偿给他们,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土地纠纷
2023-09-09 18:04: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1、恢复原状;2、恢复耕地原有功能;3、赔偿耕地农苗损失。私自毁坏他人土地的,按照是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可以诉讼解决。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可以罚款。若情节严重,则涉嫌故意破坏耕地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1、私自占用他人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赔偿。私自占用他人土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