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孩子的监护人,我儿子离婚六年了,女方一直不闻不问,孩子病危打电话叫他回来看看她也不回,现在孩子一直在吃药复查中,俄实在是没办法,作为监护人的我能向孩子妈妈要她支付费养费吗?孩子现在十岁了,我能起诉她吗?

子女抚养
2023-09-09 18: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的方式: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以孩子的名义书写起诉状,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父母的,监护人有权代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所以抚养人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的方式: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以孩子的名义书写起诉状,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父母的,监护人有权代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所以抚养人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1)若抚养人未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子女可在其他监护人的陪同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法院可强制执行。(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