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替父母写遗嘱无效,法律明确规定,
代书遗嘱需要由见证人书写,而子女又不可能成为见证人,所以子女替父母写遗嘱无效,需要由其他无利害关系的人代为书写遗嘱。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
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
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