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结婚需要的证件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结婚
2023-09-10 06: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再结婚需要的证件有: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婚证或判决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离婚再结婚需要的证件有: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婚证或判决书。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离婚再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4、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