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同居
2023-09-10 07: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民法典》规定同居多久都不算是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则是属于事实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1、同居多久都不算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并不是通过同居年限界定的
    2、事实婚姻就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同居的行为,在我国结婚要到民政局进行合法的登记以后,婚姻才是有效的
    3、民法典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