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是否承担子女债务,法律有哪些规定

债务追讨
2023-09-10 07: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是否承担子女债务存在两种情形: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欠的债,父母没有责任偿还;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欠的债,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就应当替子女偿还。
    民法典》第20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民法典》规定父母不需要承担子女的债务,如果子女是成年人,则对于其自身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但是如果子女是未成年,则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父母债务子女是不要承担的。但如果父母去还是,且子女依法继承其遗产的,该子女应当在遗产实际价值部分范围内,对父母生前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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