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抚养费答辩书怎么写有利,法律怎么规定?

子女抚养
2023-09-10 08: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抚养费答辩状有利的写法:被告要根据原告的起诉状写明自己的答辩事由,表明反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答辩状还要写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写离婚抚养费答辩状,可以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阐明:
    一、抚养费的支付应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提出;
    二、应衡量答辩方的负担能力;
    三、应参照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子女实际生活所需,还需要参考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经常居住地实际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抚养费的支付确定,不得脱离实际居住地的生活水平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法律分析:抚养费是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而定。夫妻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费的支付多少、高低由经济能来决定,协商为辅的原则。夫妻在应给孩子的教育支出、生活支出等各方面都应保持与离婚前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