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房子属于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0 08: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的解决办法:
    1、女方可以向法院提交包括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就婚后财产纠纷进行起诉;
    2、对于已经经过法院裁决拒不执行应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请房管部门协助办理强制过户。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对方不配合过户的,当事人可以持双方约定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婚后财产进行确权,要求对方配合进行过户,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配合的,另一方可通过执行程序办理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男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其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归女方的,离婚后,男方应当协助女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男方拒不提供协助义务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经法院判决后,男方仍不协助过户的,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将房屋过户至女方名下,并通知房屋登记机关予以协助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