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之后户口迁入集体户口 要是拆迁能赔房子吗

离婚
2019-06-07 18:52: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前面说到,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还有就是,夫妻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对孩子的户口办理也有一定影响。
  • 一,户籍和婚姻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迁户口是不会看到你的婚姻信息的。(户籍归派出所管,婚姻登记归民政局管)。这和你的户口性质无关。  二,公安网户口查询系统的作用:  1,全国户口户籍查询系统户口及户籍资料是一个人的标准信息,在很多情况下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湖南户籍查询系统中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2,身份户口信息查询服务依托我国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2014年组建的全国公民身份户口信息系统,该系统实现与国家其它有关公民信息的系统实现互连互通,数据高度共享,为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提供公民身份信息核查和统计分析服务。
      3,用户提交被核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经过与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对比,核查结果;如果结果一致,用户还可以进一步比对照片。该身份证查询方式是目前户籍查询领域最方便快捷的一种,所有过程根本不会涉及到个人的隐私,很多案件中需要进行户籍资料查询,而查户籍,查户口资料则成了一项基本的工作。
      4,可用姓名和身份证核查,也可以凭地址和姓名核查
  •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管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还是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后,只要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欺诈、胁迫、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确定的分割。
    确定了房产归属后,我们再来看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拆迁房屋的补偿,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