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工作,手指断了一节,厂家在工厂工作,手指断了一节,厂家在工厂工作,手指断了一节,没有买保险,能不能鉴定工伤?

工伤索赔
2023-09-10 09: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发生工伤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应经过的鉴定流程如下:
    1、受工伤后首先应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之后才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然后到劳动局随机指定的具有工伤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鉴定,最后申请工伤赔偿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认定下来以后那么就应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员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及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法律分析:可以自己去做鉴定。因工受伤被称为工伤,根据劳动法规定,工伤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 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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