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转让需要什么手续,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10 09: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转让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召开股东会,通过转让决议;
    2、签订转让协议;
    3、进行公告;
    4、清算公司资产、债权债务
    5、到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办理转让手续。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九项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公司转让需办理以下手续:首先,若公司转让成功,则需变更公司章程。其次,公司转让涉及股东的变更,因此应修改公司股东名册,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再次,公司转让应到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办理转让手续。最后,应公告全公司。公司转让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2、公章3、公司变更申请书、委托书4、股东会决议5、章程修正案6、股权转让协议7、新股东身份证8、公司原始档案9、其它法定资料。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转让需办理以下手续:首先,若公司转让成功,则需变更公司章程。其次,公司转让涉及股东的变更,因此应修改公司股东名册,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再次,公司转让应到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办理转让手续。最后,应公告全公司。公司转让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2、公章3、公司变更申请书、委托书4、股东会决议5、章程修正案6、股权转让协议7、新股东身份证8、公司原始档案9、其它法定资料。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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