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的行政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海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机关。如果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则一般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