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再婚所需的证件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

起诉离婚
2023-09-10 09:2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再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4、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再婚的程序有:
    首先,向民政局提出结婚申请;
    其次,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查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最后,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字、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再结婚需要离婚证。
    再婚需要的手续: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