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追求破产企业债权,法律如何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10 09: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3、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追要破产企业债权的方法是,如果企业已经申请破产了,则债权人需要及时申报债权,之后由破产企业以其破产财产进行偿还;如果企业未向法院申请破产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可采取如下方式追要破产企业债权:若认定该企业已经申请破产的,则债权人需要及时申报债权,之后由破产企业以其破产财产进行偿还;如果企业未向法院申请破产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可采取如下方式追要破产企业债权:若认定该企业已经申请破产的,则债权人需要及时申报债权,之后由破产企业以其破产财产进行偿还;如果企业未向法院申请破产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