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何时生效,法律有哪些规定

工伤索赔
2023-09-10 09: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具体如下:
    1、工伤认定书发布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
    2、工伤认定书应当在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材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5日内作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工伤认定生效时间是:
    1、工伤认定书发布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有关结论出具后生效;
    2、工伤认定书应当在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材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5日内作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申请;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