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家庭主妇离婚了,有一套现有的贷款房产,市场价75万,贷款25万,但是存款人一直在照顾自己。不知道有没有存款,这个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0 10:1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
    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续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3、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可以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除另有约定外,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一般属于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会平均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院对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按照债权的性质予以返还;夫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平均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