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长沙女性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09-10 10: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期间能享受生育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申请,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只要是之前用人单位交过生育保险的,失业孕妇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就业登记证》核定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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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是之前用人单位交过生育保险的,失业孕妇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就业登记证》核定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