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以在哪里申请商标,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
2023-09-10 11:1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有:
    1、本人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商标局申请办理;
    2、委托申请。商标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以其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第十四条
    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与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一致。
    前款关于申请人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向商标局提出的办理变更、转让、续展、异议、撤销等其他商标事宜。
    第八十三条
    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商标评审或者其他商标事宜。
  • 商标注册申请地:
    (1)登陆商标局官.网在线注册;
    (2)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3)直接找商标代理机构申请。
    上面的三个申请途径,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是自己办理;另一种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近似查询
    对客户将要提交申请的商标进行相似性查询,看是否符合商标审核的规范,不符合的给出建议,客户进行更改,这一环节旨在提升商标注册的通过率。对商标注册来讲,时间就是金钱,我国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谁先申请谁就能占得先机。
    2.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
    提交商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商标图样、商标类别等材料。
    个体办理商标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 商标图样
    (4). 产品/服务项目类型
    企业办理商标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商标图样
    (3). 产品/服务项目类别
    商标的载体必须是产品或服务。一共45各大类,1-34类是商品,35-45类是服务,每一大类里又分小类,找代理机构时,代理人会跟您讲清楚的。个体工商户只能选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类别,企业则不受品类限制。
    3.形式审查
    此环节主要审查内容有: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4.实质审查
    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5.商标公告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6.发证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
  • 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有:
    1、申请人自行办理,适用于一般的商标注册申请情形;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一般适用于外国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